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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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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院级精品课程中期检查及2015年院级精品课程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5年03月20日 00:00:00 阅读量:

各系部:

为深化我院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和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院发[2013]74号)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4年院级精品课程中期检查及2015年院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4年院级精品课程中期检查

1.请各系部按照《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认真自查,形成意见。并于4月1日将《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年度自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电子各1份报送教务处于老师。

2.学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年度检查。对建设效果较差的课程,要求其限期改进。不合格的课程取消“精品课程”称号,但可保留其一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复查合格后可恢复“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学院继续拨付配套经费。

二、2015年院级精品课程申报

1.申报条件及管理办法见《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省级精品课程不参加院级精品课程评选。未建设网络课程或网络课程建设未达标不参加推荐申报。

2.课程申报人填写《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附件2),连同佐证材料提交所在系部。

3.各系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需要,优先考虑专业核心课程,对照院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在本部门范围内评选出不多于3门课程,公示3天。4月1日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

(1)经系部审核通过签字盖章后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纸质2份及电子版;

(2)《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3)佐证材料1份及电子版;

(4)审核承诺书1份;

4.教务处组织评审,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2015年院级精品课程名单。

附件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5年3月18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