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学生 设为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正文

关于受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课题及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课题2015年度上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5年03月20日 00:00:00 阅读量:

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受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高等教育领域(不含高等职业教育)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开展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凡2010-2013年间批准立项的高等教育领域(不含高等职业教育)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立项课题(含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外语专项课题、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省教育科学规划的重大决策咨询课题、重点基地专项课题、省教育科研青年骨干专项课题、安全教育专项课题和2014年度立项课题等5类课题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凡2010-2013年间批准立项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立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不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和外语专项)。

省教育科学规划的重大决策咨询课题、重点基地专项课题、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专项课题、安全教育专项课题和2014年度立项课题等5类课题不在受理范围内。

三、结题鉴定申报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佐证材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5版)》,单独装订,一式三份(须含原件一份),并提交其电子版。

2.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提交其电子版。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5版)》电子版。

各系部统一上报时,须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对存在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以及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的一律不得上报。

四、结题材料受理时间

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须经系部审核后统一报送。请于4月7日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于小溪。

五、结题鉴定申请评审费用收取

一般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300元、重点课题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500元,用于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的各项相关费用支出。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5版)》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5版)》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5年3月23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