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研室: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组织工作
1.学院组织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推荐申报立项,原则上不超过5项。
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予以正式立项。
3.本次课题立项采用经费资助、经费自筹两种方式,对被立为重点课题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一般课题采用经费自筹的方式开展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
2.申报者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处理。
4.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5.已承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教科研课题或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三、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可在《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指南》(简称《立项指南》)范围内选题,也可自行选题。自行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强化实践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申报者需要填写《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简称《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3.本课题原则上应在1-2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将从课题立项的第2年起组织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同时获得后期课题的申请资格。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参与人数不得超过9人,不得少于5人,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5.评审立项的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及课题立项编号。
四、申报程序
1.欲申报课题的老师将《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打印稿1份,于2013年9月1日提交教务处于老师,学院将组织人员进行初审,确定上报课题名单。
2.初审通过后,课题负责人将所有申报材料于9月6日提交教务处于老师。电话:87669145,电子邮箱411021056@qq.com:
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4份(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人姓名”。
3.课题申报者需交纳课题评审费200元。
附件:附件下载
1.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3.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4.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