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形成国家、省、院三级教学团队建设体系,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学院教学质量年活动方案,开展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团队评选及建设。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要求
1.团队建设及管理办法见《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发[2013]77号)。
2.申报材料及要求
(1)经系部审核通过签字盖章后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团队申报表》(可在学院网站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纸质2份加电子版1份;
(2)申报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需加盖系部印章)各1份;
(3)相关证书、论文等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需加盖系部印章,原件由所在系部审核)及电子版1份;
(4)审核承诺书1份;
(5)系、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定推荐名单,于4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于小溪老师,电话:87669145,邮箱:411021056@qq.com。
二、说明
1.已认定的省级教学团队及校级教学团队,本次需按现有人员重新填报,直接认定为院级教学团队,享受经费资助并完成建设内容。
2.每个系部限报1个团队。
3.根据各系部推荐情况,教务处组织进行审核及述职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2.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4年院级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
3.承诺书
教务处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