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系部务必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特别是《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使教师明确相关规定。
2.任课教师要强化课堂管理,认真做好学生缺课违纪记录单的记录并及时上交,学生迟到、早退、睡觉、玩手机、不带教材、带食物进教室等行为均应记入违纪名单。
3.教务处、督导室、学生处联合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按期进行汇总,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4.教师要注重自身行为规范,不允许出现上课戴帽子、公共场所吸烟等行为。
5.任课教师要注重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合理整合设置授课内容,提高课堂教学吸引力。
6.任课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给学生布置一定量的课内、课外作业,认真批改、记录。
附件:
1.学风校纪整顿活动教学部门实施细则
2.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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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