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化我院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和加强精品课程建设,根据我院教学质量年活动方案,学院决定开展院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及管理办法见《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院发[2013]74号)。
二、评选程序
1.课程申报人填写《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连同佐证材料于6月19日交至所在系。
2.6个教学系(不包括基础部和体育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需要,对照院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在本部门范围内评选出1门课程。6月25日至27日进行公示。6月27日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3.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2014年院级精品课程名单。
三、报送材料
1.经系部审核通过签字盖章后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纸质2份及电子版;
2.《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3.佐证材料电子版1份;
4.审核承诺书1份;
5.各教学系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于6月27日前报送教务处于小溪老师,电话:87669145,邮箱:411021056@qq.com。
四、说明
1.省级精品课程不参加院级精品课程评选。
2.原校级精品课程(已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以及停开课程除外)参加院级精品课程复评,通过后按院级精品课程进行建设。
3.每个教学系推荐1门课程。
附件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汇总表
4.承诺书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