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委、大连市委关于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维护稳定工作要求,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做好各实训基地、实训室、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用水用电、防火、仪器设备设施及各类化学用品的安全,请各系部于9月2日之前完成本部门实训基地安全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为:
1、实验实训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内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存在火灾隐患须及时报告、及时消除。
2、实验实训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内的水、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各种开关是否能安全关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需要其它部门配合的及时协调办理。
3、实验实训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内的危险品、剧毒品、易燃易爆品和压力容器确保按规定存放、保管,杜绝安全隐患。
4、实验实训室、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内的门窗是否完好,发现破损应及时上报维修,保证实验实训室的安全。
各系部应将安全检查情况形成的书面材料(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于9月2日下午15:00前报至教务处张凤娇,电子版发至邮箱:732210969@qq.com。
附件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附件2: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部门汇总表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