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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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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及上报校内实训基地基本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5年09月06日 00:00:00 阅读量:

各系部:

为规范、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准确把握校内实践教学场所各项信息,自本学期开始,进一步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场地管理。要求各相关系部,根据学院省级示范校申报时规划的基地或中心(见附件),理顺本部门的实践场地划分,认真填写校内实训基地基本信息表(见实践教学用表1),同时调整校内实训场地基本信息(见实践教学用表2)。

各系部请将校内实训基地基本信息表、校内实践教学场地基本信息表电子版于9月16日前发至邮箱:732210969@qq.com,联系人:张凤娇。

附件:校内实训基地现状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5年9月2日

实践教学用表1:

校内实训基地基本信息表

实训基地名称

主要实训(验)室、工作室名称

所属部门

主要服务专业

建筑面积(平方米)

仪器设备值(万元)

仪器设备数

(台/套)

其中:大型仪器

设备值(万元)

大型仪器设备数

(台/套)

主要实训内容

信息统计人签字

系部负责人签字

信息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实践教学用表2:

校内实践教学场地基本信息表

实践教学场地名称

所属部门

面向专业

建筑面积(平方米)

设备值(万元)

设备数

主要设备及台数

实训项目名称

学年使用频率

专职管理人员

兼职管理人员

实训室简介

(附图)

信息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1.此表参照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中的相关项目设计,便于掌握全院信息及数据上报。

2.设备值:指固定资产中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列入。填报现有情况即可。

3.学年使用频率:学生人数×周时数×周数。填报近二个学年的平均值即可。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