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办赛流程,加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赛点院校办赛过程的监督,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竞赛委推荐大赛裁判、监督员的通知》要求,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决定开展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根据本单位开设专业现状,推荐相关拟设赛项裁判1-2名、相关拟设赛项监督员1名。
二、推荐条件
(一)裁判员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3.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5年),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4.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按要求完成指定裁判工作。
(二)监督员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监督并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3.自觉遵守《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4.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监督工作;
5.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系部填写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1),并于2016年2月28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推荐表上交教务处,教务处统一上报推荐表,大赛组委会只接收单位推荐。
联系人:张凤娇
电 话:87669145
邮 箱:732210969@qq.com
附件:
1.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2.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汇总表
3.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员推荐表
4.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员推荐汇总表
5. 2016年大赛拟设赛项名称及编号
6.关于填写2016年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的说明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