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2016年度科研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批准,我院1项课题立项(名单见附件1)。
2.课题组要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完成研究任务。2016年9月12日提交中期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2016年11月28日前提交结题报告及课题研究成果。
3.批准立项的项目无故不得拖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提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研究院批准后方可延期。
4.中期检查合格后,课题组可以支取不超过50%的课题经费;结题评审通过后可以支取剩余经费。
(1)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材料费、仪器设备购置费、加工费、查新费、测试费;调研费、差旅费、交通费、版面费、评审费、资料费、技术咨询费;学术活动费、培训费、会议费、管理费;鉴定费、验收费、项目申请费和专利费;与教科研项目研究相关的其他费用。
(2)教科研项目如没有明确规定开支范围支出比例,参照《大连市培训费管理办法》、《大连市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另外交通费按项目经费(不含固定资产购置金额)的5%列支。
5.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小溪
电 话:87669145
邮 箱:411021056@qq.com
附件: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连市职业技术教育科学研究院2016年度课题立项名单
教务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