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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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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6年06月12日 00:00:00 阅读量:

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和校办企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辽教电[2016]39号),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对东北大学实验室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认真阅读并领会通知精神,健全实验室、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购置、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范和流程。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按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

2、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实训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各类实验、实训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严格管控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物品和各类放射源、生物实验用品,加强对实验室、实训室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供电线路的检查。

3、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师生全面掌握实验、实训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请各系部于4月22日前完成本部门实验室、实训室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将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材料(见附件)签字盖章后,于4月22日下午15:00前报至教务处张凤娇,电子版发至邮箱:732210969@qq.com。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6年4月19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部门汇总表

系部名称(印章)

检查范围

(实验实训室名称)

检查人员

部门检查总体情况及建议:

系部负责人签名

时 间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二份,系部、教务处各一份)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