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和校办企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以及《辽宁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落实实习管理规范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认真阅读并领会各项文件或通知精神,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学生实习实训管理有关规定,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过程管理,素养、技能与安全兼顾。
2、落实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过程管理责任制,各系部主任为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室、实训室均有专人负责,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师生全面掌握实验、实训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3、制定部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除或与相关部门联系排除,确保设备设施及教学环境的安全。
4、规范管理制度,按专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将相关内容融入到实际教学当中。
请各系部尽快完成安全操作规程的整理和制定,将各专业操作规程电子版及纸质材料1份(系主任签字、部门盖章),于6月29日前报至教务处赵老师,电子版发至邮箱:949339740@qq.com。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