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院发[2013]78号)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院发[2013]71号)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4年院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系部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形成意见。并于10月17日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于小溪老师: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年度考核表》、《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及专业带头人佐证材料纸质、电子各1份。
(2)骨干教师佐证材料电子版1份。
2. 请2014年院级专业带头人于10月17日9:50到教务处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骨干教师不需要答辩。
3.答辩时间暂定为10月26日13:30开始,地点:2号楼315室,要求各系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院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专业带头人按答辩提纲进行答辩,每人不超过10分钟。
4.答辩提纲
(1)一年内完成主要工作
(2)未完成任务书计划及情况说明
(3)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
5.院级专业带头人的评定由评委根据被考核人提交材料及现场答辩情况给出结论,院级骨干教师的评定由评委根据被考核人提交材料给出结论,超过半数评委认为不合格者,认定本年度考核不合格。
6.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应称号及一切待遇
附件一: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
附件二: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