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院发[2013]77号)要求,学院决定开展院级教学团队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系部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形成意见。并于10月24日将《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团队年度考核表》两份,年度考核自评报告、佐证材料各一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2.请2014年院级教学团队负责人于10月24日9:50到教务处抽签,确定答辩顺序。
3.各团队负责人按答辩提纲进行答辩,每人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答辩提纲:
(1)教学团队建设进展情况总体说明
(2)任务书各分项计划完成情况
(3)存在问题及下阶段拟调整内容与实施规划
5.检查不合格团队限期一年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取消“院级教学团队”称号及一切待遇。
附件一: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团队年度考核表
教务处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