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工作失误,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项活动签到制度
凡学院教学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监考及其它活动,实行签到制,病事假及公出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见附件2,事后补假无效,一律按无故缺席处理),并提交教学管理部门。
教学管理部门将汇总出席情况并如实在学院OA系统进行发布。
2.监考要求
监考工作是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师需履行的职责,要求所有教师均应服从学院及所在系部相关安排,监考任务确定下发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换,若确需调换,需填写监考任务变动申请(见附件3),批准后提交考试组织部门。若不服从监考安排,视为不接受教学任务,监考迟到或不认真,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3.命题、阅卷及成绩登录
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按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附件2:教学活动临时请假单
附件3:监考任务变动申请单
教务处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