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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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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院级教学团队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4:44:29 阅读量:

各系部:

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院发[2013]77号)要求,学院决定开展院级教学团队建设验收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相关系部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形成意见。

2.  11月14日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

(1)聘期内工作总结报告2份;

(2)《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团队建设自评表》2份;

(3)佐证材料1份;

(4)以上材料电子版。

3.准备10分钟验收汇报。并于11月14日9:50到教务处抽签决定汇报顺序。

4. 汇报提纲

(1)聘期内完成主要工作。

(2)分项说明任务书完成情况(教学工作、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研究、师资队伍、社会服务)。

5.预计11月22日13:30于2308进行院级教学团队建设汇报。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学院授予通过验收团队“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学团队”称号。未通过验收团队,1年内可申请再次验收,仍达不到标准者,视作未通过验收,取消一切相关待遇。

6.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小溪

电话:87669145

邮箱:411021056@qq.com

 

 

附件

1.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团队汇总表

2.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院级教学团队自评表

 

 

教务处

2017年10月25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