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辽宁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辽宁省组织开展省级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换届工作,现就推荐教指委委员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辽宁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对我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及相关专业教学等方面工作进行研究、咨询、评审、指导和服务的专家组织。新一届教指委任期4年,本届任期至2022年底止。通过教指委换届工作,进一步明确各教指委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委员结构、充实专家力量,激发组织活力;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委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熟悉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教育信息化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深厚的阅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职业院校、研究机构从事教育信息化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熟悉国家、省信息化管理制度,具有信息化标准开发、项目建设、项目评价相关工作经验。
4.自愿加入教指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能够保证承担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三、推荐程序
1.请各系部组织本部门教师,根据委员基本条件进行遴选推荐,每个系部可推荐1-2人,于2018年6月13日上午9:00前将推荐名单以系部为单位,加盖部门印章,报教务处于小溪老师。
2.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系部推荐的人选进行遴选,择优向辽宁省教育厅推荐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