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是反映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和运行状态的重要信息,是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推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础,也是全面掌握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提升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规范教学管理的决策参考和依据。为做好我院2019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7号)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管理办法》(辽轻院发[2016]38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填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数据采集时段: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二、填报、审核时段:2019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要求各部门于9月30日晚24:00点前完成填报和审核工作。
三、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填报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核、把关。
2.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后,要认真审核,确认无冲突且数据准确后,填写审核表并打印一份纸质材料,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签字后,于10月10日前报教务处赵老师存档。
3.教务处对各负责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返回原填报部门更正,确认无误后进行数据汇总,并将数据采集总体情况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
4.各负责部门根据数据,认真进行分析,撰写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应包含数据采集工作情况、数据分析、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数据采集分析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各负责部门报送的数据分析报告,汇总形成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数据分析报告。
四、基本情况说明
1. 2019版与2018版的区别,增加了一张新表7.5.2:现代学徒制培养,由各系负责填报。
2.校内网址:172.20.7.13:8081
用户名:职工号 初始密码:1
浏览器要求:使用除IE之外的浏览器。
3.本次数据采集涉及到的2016、2017、2018级各专业,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使用新专业名称及代码,专业信息以附件1为准进行填报。
4.2018年教师基本情况表及变化不大的表格已经导入2019年数据平台,有信息更改的须重新编辑、保存。比如,有些校外实训基地已经不用了,必须删除。有些信息变动不大的表格想导入平台,可以与王艳慧联系。
5.把鼠标放在数字上,即可看到说明。
五、填报注意事项
1. 7.2课程设置 所有信息必须填齐,教材信息齐全。例如:精品课,如果是精品课,点选先关级别。所有信息必须齐全。平台汇总后,各类课程有门数统计。
2. 7.4顶岗实习人数应与7.3.2毕业生人数相等,以招就处提供的2019届各专业学生数为准填报。
3. 18-19学年所有外聘教师(以人事处提供名单为准)课时必须填写齐全,否则影响生师比。外聘教师签约情况,与人事处核实,填“有”。
4. 相同课程编码的课程,课程类型及课程属性一致。尤其是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担任,课程类型及属性必须保持一致。 5. 4.1 校内实践基地,设备总值,单位“万元”;学年使用频率,注意单位,单位是“人时”。计算公式:学生数*周数*周学时。 6. 专业数=专业带头人数,否则检测不通过。专业带头人工作年限不能为0. 同一人不能同时担任二个或二个以上专业带头人,否则校验不通过。 7. 技术服务到款额 在经费收入和产学合作中都有此项内容,财务处与各系部在填写此项内容时要做好沟通,确保数据一致。 8. 社会捐赠 4.1 9.3 7.5 数值对应,否则检测不通过。各系在填报这项内容时,与资产处做好沟通,保持数据一致。 9. 7.5产学合作中,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天),由系部及校企共同填写。 10. 10.1.1 填的是在籍学生,包括辍学学生。辍学学生明细由学生处提供,转交给招就处。其中2个在校年级信息以学生处数据为准。毕业生选“毕业”,没有毕业的选“再读”。否则影响7.6.2毕业生自动汇总。 11.数据检测与更新 各系部填报任务完成后,进行检测,有问题的信息及时修改。数据修改后,及时更新,数据检测无冲突后方可完成审核。 |
附件1:专业信息一览表
附件2:各系部教师名单、职工号、退休离职名单
附件3:2019数据采集责任分工
附件4:各专业在校生统计表
附件5:审核表(空表)
附件6:订单班学生统计
附件7: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
附件8:辍学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