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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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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我院教师出版教材的通知

时间:2019年09月11日 14:27:38 阅读量:

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19]285号文件要求,我院已开展省级示范校验收自查工作,现对示范校建设期内我院教师出版教材进行整理,要求如下:

1.教材出版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

2.收取教材目录见《示范校验收教材交接清单》(附件),目录中未列入教材可自行添加,可根据教师所在部门对清单进行删减,但删减后的序号不得更改,以便交接时核对。多名教师共同编著的教材只需我院第一作者提交一本。

3.按目录顺序整理教材,每本教材内页标明提交人姓名,以便示范校验收工作结束后返还。

4.请以系部为单位于9月17日提交教材以及《示范校验收教材交接清单》。

 

 

附件:示范校验收教材交接清单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