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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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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相关材料的通知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09:39:28 阅读量: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我院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不断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校企合作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的深入进行与规范管理,根据《关于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收取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相关材料。

一、 课程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今签订协议的校企合作建设课程(提交过协议的除外)。

二、 收取材料及要求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申请表》(附件1)1份及电子版;

2.《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协议书》(附件2)1份及电子扫描件1份;

3. 校企合作建设课程建设期原则上不得少于两年。

三、联系方式

各系部于7月10日统一提交材料至教务处于小溪老师,电话:66864857

 

 

附件: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申请表》

2.《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协议书》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