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安全生产月”和教务处实训(实验)室、教学场所月度安全排查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管理,6月20日,教务处副处长张大鹏和科员杨朦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学院实训(实验)室、教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组针对实训(实验)室、教学场所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安全记录本、现场用电用水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与场地管理人员及负责人详细询问设备使用及安全隐患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检查组强调,实训(实验)室、教学场所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风险排查措施,明确责任,落实隐患整改措施,为学生和教师提供安全学习和工作环境。
通过本次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了实训(实验)室、教学场所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下一步,教务处将继续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保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排查,保障各项教学工作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