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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完成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培训工作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00:00:00 阅读量:

人才培养方案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文件,是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也是组织教学、落实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为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全面贯彻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教务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指导性意见。 2016年3月16日下午1:30分,教务处组织各系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参加了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培训,副院长毕万新也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由教务处处长熊丽华主持。

首先,熊处长阐述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意义,结合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时出现的问题,讲解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她强调,职业岗位能力分析必须建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课程体系架构必须与岗位能力对接。

培训结束后,毕院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再次强调,人才培养方案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文件,与人才培养质量及专业的发展息息相关,系部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

通过本次培训,学院各系部主任及专业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17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