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10月20日 09:21:00 阅读量: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政教督室[2020]8号)精神,我院在完成评估数据的信息采集、填报之后,针对评估指标所涉及的内容及学院现状开展了自查工作并形成自评报告。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2020年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报告.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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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