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因学院机构调整,在机房及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钥匙取送及课间交接规定有变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及时通知到相关教师,自2013年3月25日起执行。
1、钥匙领取规定
原则上由任课教师领取钥匙,如受其他因素影响(如班车晚点等)不能准点到位,需要任课教师指派学生领取钥匙,要求领取钥匙的学生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如学生证、考试证、图书证等),将证件压在指定位置后,领取钥匙,开门,送还钥匙,领走证件。
2、课间交接管理办法
(1)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任课教师,课后关好投影和机柜等相关设备。如果有连续上课的情况,任课教师已到位,可以不关闭机柜。如果有连续上课任课教师没有到位的情况,需要关好机柜,由下节课的任课教师重新领取钥匙,防止因停课或调课通知学生不及时,造成机柜长时间不锁的问题。
(2)使用实验室和语音室的任课教师,课后关好电脑、电源及门窗,如果机房有连续上课的情况,可以不关闭电源,由下节课的任课教师指派学生负责机房的设备、设施的安全。
(3)如果任课教师长时间不能到位,应由班级负责人去教务处问明情况,如确定不能正常上课,班级负责人将相关设备关好,以免设备无人看管造成丢失。
3、钥匙取送地点及领取时间
(1)取送地点及联系电话
主教学楼在314办公室 87664115
3号教学楼在505办公室 87668303
图书馆在505办公室。 87666872
(2)领取时间
1、2节课:7:45~8:00 3、4节课:9:40~10:00
5、6节课:12:45~1:00 7、8节课:14:40~14:50
为保障设备、设施安全,望各位老师通知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