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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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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遴选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的通知

时间:2013年05月16日 00:00:00 阅读量:

各系部、教研室:

根据《关于遴选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3]6号),为加强教育研究梯队建设,提升全省教育研究能力,开展青年教育科研骨干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及条件

(一)申报名额

一般高等职业学校每校限报2名,国家示范学校及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校每校限报4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须为省内独立设置的学校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科研机构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及高校中级以上职称)。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1)近五年来主持并完成过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基础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战线主持并完成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2)近五年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篇以上(基础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战线2篇以上)教育科研文章或出版过学术专著。

(3)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三等以上(基础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战线获得市级二等以上)教育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奖励。

(4)近五年来在教育教学实践与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了较突出的业绩,获得市级(高校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申报材料程序及要求

1.申报人员将材料于2013年5月31日前交教务处熊老师,学院审核后确定申报人选。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2.报送材料

《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须含原件1份),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课题、成果与获奖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附件:

附件下载/lib/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30516/20130516003252_18475.rar

1.《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申请·审批表》

2.《辽宁省青年教育科研骨干申报汇总表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3年5月10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