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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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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级骨干教师及专业带头人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4年03月18日 00:00:00 阅读量:

各系、部:

为优化教师队伍,促进专业发展,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教学团队,选拔一批高素质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发挥示范作用,根据学院教学质量年活动方案,开展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院级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选拔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骨干教师申报

1.选拔及管理办法见《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校发【2013】71号)。

2.申报材料:(1)经系部审核通过签字盖章后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可在学院网站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纸质3份加电子版1份;(2)学院教务处无备案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需加盖系部印章,原件由所在系部审核)。

二、专业带头人申报

1.选拔及管理办法见《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及管理办法》(校发【2013】78号)。

2.申报材料:(1)经系部审核通过签字盖章后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可在学院网站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纸质3份加电子版1份;(2)学院教务处无备案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需加盖系部印章,原件由所在系部审核)。

三、说明

1.按照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系部根据聘任条件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名单在系部范围内需公示3天。

2.系部审核、公示后,于3月18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于小溪老师,电话:87669145,邮箱:411021056@qq.com

3.根据各系部推荐情况,教务处组织进行材料审核及答辩,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4.申报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所有校内专兼职教师。

请各系部按照要求,做好本部门专任教师及兼课教师的通知,认真组织申报及审核。

教务处

2014年3月9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