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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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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修订的通知

时间:2014年04月16日 00:00:00 阅读量:

各系部:

随着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根据教学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和原则

1.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编写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2.《关于制(修)订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附件1)。

3.《关于编制课程标准的原则性意见》(附件2)。

4.在校内充分研讨、论证,广泛征求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意见基础上,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完善和优化,保证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与严谨性。

二、修订要求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按照教务处提供的2014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及教学计划表样例(附件3)进行。

2.2014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意见。

3.课程标准原则上按学院下发的模板制定,个别课程没有进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或行动导向教学改革,可结合现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编制课程内容与要求项,其它项按模板要求编制。

4.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的制(修)订,保证文字及数据的准确性。

三、时间安排

1.各系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前完成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2.5月14日前,将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表中“公共基础课程”部分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统一编制课程编号。

3.6月4日前将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改稿及课程标准初稿(电子稿)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复审。

4.6月底定稿。

5.7月中旬汇总装订。

附件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关于制(修)订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

附件2: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关于编制课程标准的原则性意见

附件3:2014级教学计划样表

附件4:2014年招生专业校内专业代码

附件下载

教务处2014年4月15日

教务处联系人: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制定技术咨询

熊老师办公电话:87665600手机:15942640333QQ:499081682

2.文档接收

赵老师办公电话:87665600手机:13942684720QQ:949339740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