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4〕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4〕4号)要求,辽宁省教育厅拟组织开展高等职业院校新增专业审核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2014/2015年度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新增专业汇总表》(见附件1)一份;
2.《2014/2015年度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新增专业方向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
3.《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七份。申报目录外专业,除填报申请表外,还须填写该专业的专业简介(字数500字以内),该附件电子版请登录辽宁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lnen.cn)从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4.专业论证报告纸质版一式七份。
5.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一式七份。
6.以上材料电子版。
二、有关要求
1.各系部要结合当前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做好专业建设发展的整体规划,优化专业结构,明确办学方向和主要专业类别(群)的定位;对已设置的办学条件较差、招生数量较少、就业率较低的专业,要主动进行调整或进行停办,并将拟停办专业一并报送教务处。
2.各系部拟增设的专业原则上应在学校现有专业类范围内,学院增设专业数不超过3个。
3.各系部可在现已经设置的宽口径专业基础上增设专业方向。原则上学院新增设专业方向总数不超过3个,同一专业的专业方向不超过2个。
请各系部接到通知后,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新增专业申报相关工作,并于5月26日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于小溪处。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411021056@qq.com
附件:
1.2014/2015年度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新增专业汇总表
2.2014/2015年度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新增专业方向汇总表
3.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申请表
4.——学院(校)停办专业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
教务处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