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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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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学生提前与就业的通知

时间:2015年05月13日 00:00:00 阅读量:

各系部、教研室: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在确保学生完成学业,按时毕业的前提下,学院支持学生提前到企业就业,既有利于学生职业发展,又有利于学院的就业工作。为规范提前预就业学生管理,教务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完善了《提前预就业管理办法》(附件1),对预就业学生的申请条件、办理及审批程序、预就业管理等方面做了相关规定。为做好2013级学生预就业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根据《提前预就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未离校学生预就业管理工作;

2、在本办法公布之前已经预就业的学生,各系需按照《提前预就业管理办法》,做好学生管理及相关程序的办理,做好材料的归档整理。

3、各系要按照学院要求,做好2013级学生顶岗实习平台的数据录入及运行管理。

附件1:提前预就业管理办法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5年5月13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