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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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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6年度教师成果的通知

时间:2016年11月24日 08:29:38 阅读量:

 

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计划安排,2016年度教师各类成果开始汇总统计,现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时间及人员范围

成果统计时间范围: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

统计人员范围:专职教师及校内兼课教师,校内兼课教师由所属系部负责统计。

二、命名要求及原件审核要求

各系部提交以系部名称命名的文件夹,第二层目录分别为论文、教材、获奖、职业技能竞赛四个文件夹,第三层目录为教师姓名命名的文件夹,第四层为成果名称命名的PDF格式扫描件。

各项成果原件由教师提交所在系部,由所在系部进行审核。

三、各项材料具体要求

1.公开发表论文

需扫描刊物封面、封底、有论文及作者的目录页、论文正文,命名方式为论文名称加数字序号,例如:就业状况调研报告1、就业状况调研报告2……

2.出版教材

需扫描教材封面、封底、扉页及标注作者编写章节的序言页,命名方式为教材名称加数字序号,例如:高等数学1、高等数学2……

3.获奖

需扫描支撑材料(证书或文件等),命名方式为获奖名称。

4.职业技能竞赛

(1)校外

需补交校外竞赛申请表及学生获奖证书及指导教师证书扫描件、比赛场景照片、竞赛结果等相关归档材料。

(2)校内

需提交竞赛总结、比赛结果、比赛场景及颁奖环节照片等相关归档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各项成果若非独立完成,且其它完成人也是我院教职工时,只需第一完成人填写此表,但在教师姓名处将其它作者一并写上,排序请填写:总×排×。

2.统计表中信息请严格按照出版物或证书准确填写。

3.以团队形式参加的职业技能竞赛,请将团队成员填写齐全。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11月30日

联系人:于小溪

电  话:87669145

邮  箱:411021056@qq.com 

 

附件一: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6年教师成果统计表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6年11月23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