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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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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任教师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统计报表的通知

时间:2017年02月26日 14:18:58 阅读量:

各系部:

为了全面系统掌握我国高等学校科技工作的发展状况,为各级科技、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制定了统计报表制度。根据省教育厅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需完成科研统计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全体在职专任教师(包括教师系列行政管理人员)

二、填报成果时间范围:

1.教师个人成果: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填报内容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会科学)统计年报表》

(1)填写人员:本年内从事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的专任教师及教务处人员。

(2)学科范围: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统计学、心理学、体育科学。

(3)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会科学)统计年报表(附件1)表1、表6-1、6-2。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

(1)填写人员:除人文、社会科学人员外的其他专任教师

(2)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附件1)表1、表7、表8。

四、提交时间及联系人

请于2017年3月2日前将电子、纸质表格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于小溪

电  话:87669145

邮  箱:411021056@qq.com

 

附件一:中国学科分类

附件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会科学)统计年报表

附件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2月25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