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全面系统掌握我国高等学校科技工作的发展状况,为各级科技、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制定了统计报表制度。根据省教育厅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需完成科研统计相关报表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全体在职专任教师(包括教师系列行政管理人员)
二、填报成果时间范围:
1.教师个人成果: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填报内容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会科学)统计年报表》
(1)填写人员:本年内从事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的专任教师及教务处人员。
(2)学科范围: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统计学、心理学、体育科学。
(3)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会科学)统计年报表(附件1)表1、表6-1、6-2。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
(1)填写人员:除人文、社会科学人员外的其他专任教师
(2)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附件1)表1、表7、表8。
四、提交时间及联系人
请于2017年3月2日前将电子、纸质表格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于小溪
电 话:87669145
邮 箱:411021056@qq.com
附件一:中国学科分类
附件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会科学)统计年报表
附件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