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辽宁省档案局办公室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辽宁省档案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部门按照《辽宁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规定的推荐条件和要求,切实把好初审关,择优推荐。
二、各推荐项目需填写《辽宁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并对项目内容进行综述,形成800字以内的《项目内容摘要》。
三、报送材料:
1.《推荐书》(附件3)纸质一式四份、科技成果(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汇总表》(附件2)、《推荐书》及《项目内容摘要》电子稿,请分别使用“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推荐书”和“单位-项目名称-负责人-摘要”命名(“项目名称”为申报项目的实际标题)。
四、请各部门于2017年 6月15日11: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于小溪老师处。
附件:
1.辽宁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2.申报辽宁省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项目汇总表
3.辽宁省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
教务处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