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辽轻院发[2014]76号)要求,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实行预报申请制度,请各系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填报预报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临时性赛事补报及培训申请等,请按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若参赛前未提交院外竞赛申请表与赛前培训计划表,期末不予计入工作量。
各项赛事进行过程中,要做好材料的收集和整理,赛事结束后,及时将大赛方案等相关信息资料、获奖名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图片视频资料及参赛总结等材料报送教务处备档,备档材料作为奖励依据。校内竞赛按10课时/项计工作量,报送材料时需同时报送竞赛工作量统计表。
材料要求:纸质、电子材料各一份,纸质版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时间:2017年9月5日
联系人:张凤娇
电 话:87669145
邮 箱:732210969@qq.com
附件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