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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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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7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3:46:57 阅读量:

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与基本要求

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凡2012-2016年间批准立项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立项课题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省教育科学规划的重大决策咨询课题、重点基地专项课题和2017年度立项课题和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课题四类课题不在受理范围内。

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其中,2016年度批准立项课题按照立项文件要求执行:基础理论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应用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案例”、综合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或“案例”。

二、结题鉴定申报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7版)》,单独装订,一式三份(须含原件一份),并提交其电子版。

2. 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7版)》电子版。

各系部统一上报时,须严格履行审核职能,对存在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以及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的一律不得上报。

三、结题材料受理方式  

请各系部于10月26日,将审核后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小溪

  电  话:87669145

  邮  箱:411021056@qq.com

四、结题鉴定申请评审费用收取

一般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300元、重点课题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500元,用于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的各项相关费用支出。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7版)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7版)

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相关课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0月10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