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用车管理,加强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自本学期(2017至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需提交部门学期用车计划统计表,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部门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及教学总体安排,填写本学期用车计划统计表,于开学第一周周三前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交学院后勤部门。
注:用车计划包括写生、实习等教学安排,也包括如时装周等需用车的固定教学活动。
2.此统计表为用车计划表,实际操作前,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周,填写学院后勤部门统一要求的“部门用车申请单”,交到指定人员。
3.非教学计划安排内的临时用车申请,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4. 2017至2018学年第二学期用车计划统计表,请从第七周开始填报至学期末,并于2018年4月18日前,交教务处赵晓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