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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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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学期部门用车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8年04月16日 10:10:19 阅读量:

各教学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用车管理,加强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自本学期(2017至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需提交部门学期用车计划统计表,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部门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及教学总体安排,填写本学期用车计划统计表,于开学第一周周三前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交学院后勤部门。

注:用车计划包括写生、实习等教学安排,也包括如时装周等需用车的固定教学活动。

2.此统计表为用车计划表,实际操作前,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周,填写学院后勤部门统一要求的“部门用车申请单”,交到指定人员。

3.非教学计划安排内的临时用车申请,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4. 2017至2018学年第二学期用车计划统计表,请从第七周开始填报至学期末,并于2018年4月18日前,交教务处赵晓宁老师。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