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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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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期“全国高职外语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5月21日 12:16:34 阅读量:

各部门:

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外语教指委”)决定开展第二期“全国高职外语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范围

课题范围涵盖高职院校外语教育政策、教育理论、外语课程标准、教学方法、教材建设、教学条件建设、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教师发展等方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我国高职院校外语教学政策研究

2.国内外高职院校外语教学对比研究

3.高职外语教学管理改革及创新研究

4.高职外语课程体系建设和发展研究

5.高职精品课程、特色课程建设研究

6.现代信息技术辅助外语教学研究

7.高职外语教材及其数字化研究

8.学生学习策略研究

9.生源多样化及高职外语教学应对策略研究

二、申报对象

凡具有高级职称的外语教师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由同研究领域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

 

三、申报办法

1.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教师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学院择优推荐2项。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负责人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每个课题的研究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不含课题负责人)。

3.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4.已立项的外语教指委课题尚未结项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课题。

5.项目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教学录像、教材(纸质教材或电子教材)、调研报告等。

6.获准立项的《第二期全国高职外语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

7.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8.申报重点课题的课题组,除了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必须承诺能够做到所在学校提供至少1:1的配套经费支持。

四、课题经费

1.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重点课题的资助经费为5000元,一般课题的资助经费为2000元。

2.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经费由外教社资助,在课题评审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课题负责人所在院校单位账户。课题负责人所在院校收到课题经费后,应开具正规发票给外教社。

3.自筹经费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院校提供支持或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解决。

五、提交材料

课题申请人需通过科研项目管理系统(kyxm.sflep.com)提出申请,根据系统要求在线填写《立项申请书》,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并打印两份纸质《立项申请书》。于6月20日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于小溪

  电话:87669145

  邮箱:411021056@qq.com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