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8]159号),需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自查工作,请各系部按照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组织对本部门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并填写附件1、2中相关项目(红色背景不填)。9月20日前提交教务处王拥军老师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所在系主任、副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印章。
(2)最新的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所在系主任、副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印章。
(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部门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所在系主任、副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印章。
(4)院系层面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电子版
(5)根据本部门实验实训室类别制定的《××类实验实训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电子版
(6)根据本部门实验实训室类别制定的《××类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电子版
另外,学院将编制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书,之后会下发各系部签订。各系部与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及每位使用实验实训室的教师都要签订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