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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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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8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9月11日 15:00:59 阅读量: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是反映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和运行状态的重要信息,是实施自主诊断与改进的重要依据,也是全面掌握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提升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规范教学管理的决策参考和依据。为做好我院2018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88号)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管理办法》(辽轻院发[2016]3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时段: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填报、审核时段:2017年9与11日至9月30日

要求各部门于9月30日晚24:00点前完成填报和审核工作。

三、要求

1.请各相关部门充分重视数据采集工作,认真阅读学院下发的《辽宁轻工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职责,把握要求,高效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填报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核、把关。

3.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后,要认真审核,确认无冲突且数据准确后,填写审核表并打印一份纸质材料,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领导签字后,于10月10日前报教务处赵老师存档。

4.教务处对各负责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发现问题返回原填报部门更正,确认无误后进行数据汇总,并将数据采集总体情况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

5.各负责部门根据数据,认真进行分析,撰写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应包含数据采集工作情况、数据分析、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的内容。数据采集分析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各负责部门报送的数据分析报告,汇总形成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数据分析报告,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核并备档。

四、基本情况说明

1. 2018版与2017版的区别,教师基本情况表中增加了专业教师所在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公共课教师不填此项内容。

2.校内网址:http://172.20.7.13/

用户名:职工号  初始密码:1

浏览器要求:使用除IE之外的浏览器。

3.本次数据采集涉及到的2015、2016、2017级各专业,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使用新专业名称及代码,专业信息以附件1为准进行填报。

4.2017教师基本情况表及变化不大的表格已经导入2018年数据平台,有信息更改的须重新编辑、保存。比如,有些校外实训基地已经不用了,必须删除。有些信息变动不大的表格想导入平台,可以与王艳慧联系。

五、填报注意事项

1. 信息填报或修改完成后,数据负责人必须进行审核,然后再办结,否则在工作统计时显示“待审核”,在数据关联项检测时,显示“比较数据为空”,无法检测。

2.  7.2课程设置 所有信息必须填齐,教材信息齐全

3. 7.5顶岗实习人数应与7.3.2毕业生人数相等,以招就处提供的2015级各专业学生数为准填报。

4. 10.1.2以10.1.1毕业生为准,只填写毕业的,否则影响就业率。

5. 外聘教师课程填写齐全,否则影响生师比。

6. 相同课程编码的课程,课程类型及课程属性一致。尤其是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担任,课程类型及属性必须保持一致。

7. 技术服务到款额  5.1.5  7.5 表中都有此项内容,财务处与培训处在填写此项内容时要做好沟通,确保数据一致。

8. 专业数=专业带头人数。专业带头人工作年限不能为0. 同一人不能同时担任二个或二个以上专业带头人,否则校验不通过。

9.  8.3 专职学生管理人员,人要填全,否则影响学生与辅导员比例。

10. 社会捐赠 4.1  9.3  7.5 数值对应,否则检测不通过。各系在填报这项内容时,与资产处做好沟通。

11.数据检测与更新

各系部填报任务完成后,进行检测,有问题的信息及时修改。数据修改后,及时更新,数据检测无冲突后方可完成审核。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