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8]159号)及《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辽轻院发[2018]4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现组织开展全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 安全管理责任书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要签订到房间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师。查存档的责任书。
2.系安全检查与值班值日制度
查看安全检查记录本、每个实验室房间的值日表。
3.安全承诺书
编印实验室安全手册并发放到每一位师生,承诺书归档。查看发放记录、师生签字的承诺书。
4.各系检查记录
各系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记录存档。查看存档材料。
5.值日台账
实验室房间有值日台账,每天最后离开的人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并签字。查看记录。
6.消防设施
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压力指针位置正常等),安全销(拉针)正常,瓶身无破损、腐蚀。
7. 涉及安全隐患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涉及安全隐患的设备(如大型仪器、高温、高速、高压、强磁、低温等设备)有安全操作规程,并明示. 查看操作步骤与安全注意事项;张贴位置正确;门口有明显标识
8.危险性实验、工艺有实验指导书或操作规程
危险性实验、工艺有实验指导书或操作规程(含安全注意事项),门口信息牌有标识。
9. 场所环境
(1)每个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查看是否有信息牌,信息是否完整,应急电话是否有效。
(2)实验室应张贴针对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 查看标识,应当清晰有效。
(3) 所有房间均须有应急备用钥匙,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应急时方便取用。查看备用钥匙存放点。
10.管线基础安全
(1) 实验室水、电、气管线布局合理,选用合格产品,安装施工规范。要求管线布局合理。
(2) 采用管道供气的实验室,输气管道及阀门无破损现象,并有明确标识。
(3) 高温、明火设备放置位置与可燃气体管道有安全间隔距离
11. 卫生与日常管理
(1) 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布局合理;实验区不准饮食。
(2)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物品归位。无废弃物品。整洁卫生有序
(3) 不存在门开着而无人的现象。人员要在岗。
(4)实验室有卫生安全值日表,有执行记录。查看记录表。
11. 场所其它安全
(1)实验室房间号编号规则有序,屋顶天花板安全固定、地面平整。
(2)实验室内不放无关物品,如电动车、自行车等。
(3)实验室内不存放或烧煮食物、饮食,无吸烟现象。
(4)不得在实验室内睡觉过夜。
(5)化学、生物类实验室不得使用可燃性蚊香。其它实验室如需使用,必须采用金属底盘的。
(6)废弃不用的实验室,需明确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具有危险隐患的实验室及设备在拆除前必须做好安全论证,并认真实施。
二、参加人员:
赵晓宁 李树旺 乔燕 吕洪燕 焦战 柳旭 马丽群 宋雯 寇绍峰 何兴
四、检查要求及安排
1. 各系要高度重视,做好材料整理。
2.请各位检查人员于10月22日下午1:30准时到浴池下结合,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3.请各系通知实验室实训室负责人按时开门。
4.检查安排:浴池二楼→3号楼→图书馆→主楼→北院门口实训室→航空馆→2号楼→1号楼→北院实习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