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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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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

时间:2019年01月08日 14:01:47 阅读量:

各系部: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工作安排,辽宁省现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根据开设专业现状,针对2019年国家拟设赛项推荐。裁判员推荐人数每校每专业不超过2人,监督员推荐人数每校不超过1

二、推荐条件

(一)裁判员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3.具有两届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

4.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6.年龄原则上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执裁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二)监督员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两届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监督员或裁判员经历。

4.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赛项监督所需的沟通与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5.自觉遵守《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6.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大赛监督工作,按要求完成指定监督任务。

7.年龄原则上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系部根据条件,认真审核推荐,填写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2345),于2019年1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推荐表(一式三份)与汇总表(一式一份)上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统一盖章上报,大赛组委会只接收单位推荐。推荐表及汇总表中的赛项名称及赛项组别请严格按照附件1进行填写。

联系人:于小溪

电 话:66864857

邮 箱:411021056@qq.com

 

附件:

1. 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

2.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3.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汇总表

4.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员推荐表

5.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监督员推荐汇总表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