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9]20号),组织本部门按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2019版)》(见附件1),对教学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其中黄色背景部分由学院完成,其他部分由各系部完成。各系部检查完成后需上交检查情况总结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表(见附件2)。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统一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检查情况总结于3月8日前提交给教务处赵晓宁老师,检查情况总结需涵盖实验室基本情况,检查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内容。材料需上交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所在系主任、副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印章。
2.请各系部根据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表,于3月8日前提交给教务处赵晓宁老师。材料需上交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所在系主任、副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