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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级课程改革项目第三批立项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9年04月03日 15:48:21 阅读量:

为了满足我院教师课程建设需求,经院领导研究决定,院级课程改革项目第三批立项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4月11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人自愿申报,所在系部对项目进行初审,组织论证并提出意见。

2.以系部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课程改革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

(2)相关佐证材料一份;

(3)以上材料电子版。

3.学院组建课程改革专家组,对系部同意并推荐的项目,根据课程建设基础及建设思路等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二、立项范围及条件

1.教学计划内开设,且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课程均可申报。

2.每个项目设主持人1人,主要参与人员不得超过3人(包括企业兼职教师),项目主持人和项目参与人不得同时主持、参与2个以上项目。

3. 在建设期内的课程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新的课程。

详细要求参见2017至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务处通知19。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

联系人:赵紫薇

电话:66864857

四、其他

第一批项目和第二批项目名单见附件2.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