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院教师课程建设需求,经院领导研究决定,院级课程改革项目第三批立项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4月11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人自愿申报,所在系部对项目进行初审,组织论证并提出意见。
2.以系部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课程改革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两份;
(2)相关佐证材料一份;
(3)以上材料电子版。
3.学院组建课程改革专家组,对系部同意并推荐的项目,根据课程建设基础及建设思路等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二、立项范围及条件
1.教学计划内开设,且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课程均可申报。
2.每个项目设主持人1人,主要参与人员不得超过3人(包括企业兼职教师),项目主持人和项目参与人不得同时主持、参与2个以上项目。
3. 在建设期内的课程负责人,不能主持申报新的课程。
详细要求参见2017至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务处通知19。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
联系人:赵紫薇
电话:66864857
四、其他
第一批项目和第二批项目名单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