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开展课程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17至2018学年第一学期19号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第一批院级课程改革项目结项验收答辩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要求:
1. 根据《关于开展课程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课程设计、课程内容、课程资源、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课程改革。
2.项目负责人填写《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课程改革立项结题申请书》。
3. 佐证材料汇编成册。具体改革成果包括:课程标准、电子教案、课件、整体教学设计、不少于5个单元教学设计、相关论文发表、课程改革案例总结、微课等电子资源及在线开放课程网站等,示范校重点建设课程还应包括教材,非重点建设专业不对教材做硬性要求。
二、验收答辩要求
1. 各课程负责人准备6分钟结题汇报。
2.汇报提纲:
(1)课程改革思路;
(2)课程改革成果(重点);
(3)课程改革特色及效果;
(4)网站演示。
3. 4月26日9:50,各课程负责人到教务处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4. 5月6日,课程负责人调试设备。
5. 验收汇报预计于5月7日进行,参加人员、汇报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6.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通过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及时进行整改,若二次验收仍未达到验收标准,撤销立项。被撤销立项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二年内不准申报学院教学改革及质量工程相关项目,不得参加骨干教师及专业带头人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