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文件要求,更好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协同育人有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战略,开展第二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遴选,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通过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职业院校积极开展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办学模式改革,建立校企共同招生招工、共同培养、共同考核评价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现代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双导师”制度,建设一批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政策保障,形成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的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
二、申报材料
2019年5月16日15:00前提交任务书(见附件)和实施方案各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实施方案应包括申请单位(含合作单位)基本情况、试点专业工作基础、试点任务、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预期成果、推广价值及有关佐证材料。
逾期未交,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小溪
电话:66864857
邮箱:4110210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