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推动轻工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入下:
一、 评审办法
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见附件1。
二、奖项设置
本教学成果奖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获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量的50%,总获奖成果不超过100项;其中特等奖数量不超过奖项数量的2%、一等奖数量不超过奖项数量的20%、二等奖数量不超过40%。
三、重点要求
1.本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2.作为申报成果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原则上,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人数不超过15人。
3.已获省级及以上成果不得申报本教学成果奖。
4.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本教学成果奖的评审。
四、申报流程
1.各系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内容,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纷争。
2.9月9日,以系部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各项材料一式一份)及《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电子各一份。
3.学院组织教学成果奖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学院择优推荐3项成果。
4.9月26日提交修改后材料。
五、申报材料
1.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八份);
2.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简表(一式八份);
3.反映教学成果的总结(不得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包含已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须提交样书(一式八本或八套);
4.教育教学成果鉴定书(一式八份);
5.上述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不得超过10项(一式八份);
6.本条所列的1、2、3、4号材料应同时提供电子版。
六、联系人
联系人:赵紫薇
电 话:66864857
附件1: 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
附件2:中国轻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