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的深入进行与规范管理,根据《关于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收取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相关材料:
一、 课程范围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第三批课程改革立项课程及2018年1月1日至今签订协议的校企合作建设课程。
二、 要求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第三批课程改革立项课程:《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申请表》(附件1)及《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协议书》(附件2)签订日期为2018年12月。校企合作建设期为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
2. 2018年至今签订协议的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申请书》、《协议书》按实际签订日期填写,建设期自签订日期开始两年。
三、 收取材料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申请表》(附件1);
2.《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协议书》(附件2);
四、联系方式
各系部于6月12日统一提交材料至教务处赵紫薇老师,电话:66864857
附件: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申请表》
2.《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