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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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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相关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9:07:27 阅读量:

各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课程建设的深入进行与规范管理,根据《关于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收取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相关材料:

一、 课程范围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第三批课程改革立项课程及2018年1月1日至今签订协议的校企合作建设课程。

二、 要求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第三批课程改革立项课程:《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申请表》(附件1)及《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协议书》(附件2)签订日期为2018年12月。校企合作建设期为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

2. 2018年至今签订协议的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申请书》、《协议书》按实际签订日期填写,建设期自签订日期开始两年。

三、 收取材料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申请表》(附件1);

2.《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协议书》(附件2);

四、联系方式

各系部于6月12日统一提交材料至教务处赵紫薇老师,电话:66864857

 

 

附件: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申请表》

2.《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协议书》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