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新形势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诸方面的改革,学院于2017年起开展课程改革立项工作。根据院级课程改革项目管理规定,学院决定组织课程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此次结项验收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未结题的第一批课程改革项目及第二批课程改革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材料
1.《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课程改革立项结题申请书》(附件2),纸质二份,电子一份。
2.佐证材料纸质、电子各一份,要求汇编成册,有目录及页码,并在结项申请书第四项课程改革具体成果栏标明佐证材料页码。
注:佐证材料中的课程单元设计不得少于5个,每一项佐证都要有抓图,且有文字说明,例:微课3 ******。
3.学院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通过验收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整改,若二次验收仍未达到验收标准,撤销立项。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通过验收被撤销立项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二年内不准申报学院教学改革及质量工程相关项目,不得参加骨干教师及专业带头人评选。
三、提交时间及联系人
1.提交时间
请以系部为单位,于2019年11月8日前提交材料。
2.联系人:赵紫薇 电话:66864857
附件:
1. 验收项目名单
2.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课程改革立项结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