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启动2020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申报条件
在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规定条件(附件1)基础上,主要从以下两个来源选拔推荐:
一是在一线工作的历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中,仍未被确定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优先纳入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
二是继续选择某类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支持其纳入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
2.资金支持
每个新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20万元。
二、辽宁省技能大师工作站
(一)新建工作站设立条件、进站注册人员选聘、政策资金支持等,按《关于在全省开展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的通知》(人社发[2012]158号)(附件2)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2017年及之前已经建设、运转良好、成果显著、评估合格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择优继续给予资金支持。申请继续支持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由各市按照《辽宁省技能大师工作站项目建设评估标准》(附件3)进行评估,形成报告材料。
(三)对每个新建或继续支持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辽宁省各市可申报新建国家级项目1个、新建省级项目2个,推荐通过评估的已建项目1个,沈阳、大连申报数量可适当增加。涉及资金以省财政厅下达各市预算指标为准。
(二)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并按照以下顺序,统一用A4纸打印1式6份并装订成册,电子版一并报送:
1.申报表;
2.申报单位申办报告;
3.有关情况说明及经盖章确认的相关材料;
4.领创人个人条件及所获证书荣誉复印件;
申报材料应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不得过度装帧和修饰。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黑白打印(复印),确保文字和图片清楚清晰,装订简单简洁。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包括有关信息、事迹材料、照片等)属于涉密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四、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4月1日提交申报名单,4月3日早9:00前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小溪
电话:15842499026
邮箱:411021056@qq.com
附件:
1.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及要求.doc
2. 关于在全省开展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的通知.doc
3. 辽宁省技能大师工作站项目建设评估标准.doc
4.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5. 辽宁省技能大师工作站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