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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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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设置建议的通知

时间:2020年04月13日 15:38:31 阅读量: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设置论证工作的通知》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设置建议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设置建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根据《通知》的具体要求,坚持职业教育类型特点及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定位,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立足辽宁主导产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基础,以产业岗位需求以导向,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体现现有专业的交叉融合,突出知识与技术技能水平的高层次,充分论证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设置,不要做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简单延伸。

注重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及后续发布的新职业,参考现有中职专业目录、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普通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应用科技大学等专业设置有关情况,集思广益,论证提出职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建议。专业设置要考虑不同层次之间的衔接及专业设置规则等一并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二、材料内容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设置建议应包括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和专业简介。

1.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包括区域(行业、产业)发展新形势,对相关领域人才培养的新需求,当前相关人才供给情况及短板,有关岗位职业能力分析,专业设置的定位和基本内涵等。

2.专业简介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名称、基本学制、培养目标、就业面向、职业能力要求、专业教育主要内容、实习实训要求、对应职业岗位群(技术领域)、相关证书举例、对应的中职和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专业简介内容可参考现有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简介。专业类别原则上沿用专业目录分类,需增设专业类的,可单独论证提出。

三、报关时间及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系于417日上午10点前将专业设置建议及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99081682@qq.com

联系人:熊丽华

联系方式:15942640333

附件: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专业设置论证工作的通知》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