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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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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0年05月29日 12:03:37 阅读量:

各部门:

按照大连市委工作部署,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根据《大连市社科联社科课题研究工作管理规定 (试行)》,现发布《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并组织开展2020年度课题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研究,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动大连新时代“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说明

大连市社科联组织的研究课题评审后按照重点 (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分别予以立项,并对部分课题给予经费资助。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 (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申报者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大连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学术性和现实性问题,能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 《课题指南》分为7个专题,每个专题下设的若干题目为本年度课题主要研究方向,申报的课题应符合专题及研究方向要求。

2.申报人可根据研究专长和已有的研究基础直接选题申报,也可以自拟题目申报。

 (二)课题研究人员要求

1.研究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

2.研究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的市社科联2018以前年度研究课题未结项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3.研究人员只作为课题组成员的,每人同时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项。

4.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 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取消2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三)课题研究要求

1.课题立项后,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部分委托专题课题和县区专题课题有研究时限要求,详见《课题指南》。对应用性、实践性、时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研究人员尽早完成研究工作或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及时将课题研究的相关咨询建议报送市社科联,市社科联将择优采用。

2.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 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3.课题研究所用数据应截止到申报结项年度,当年数据按规定尚未公开的可截止到前一年度。

4.课题结项时,需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及成果精华版 (咨政建议稿,独立成文,对策建议部分不少于30%),并且提交“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课题申请结项时不要求发表研究成果,具体要求以结项通知文件为准。

5.课题组成员在研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所参与研究课题相近成果,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

四、申报程序及联系人

申报人须为课题负责人,填写《大连市社科联 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立项申报表》),汇同相关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 (包括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等情况),报学院教务处。

1.《立项申报表》纸质版1式4份 (实名2份,匿名2 份),电子版1式2份 (实名、匿名各1份)。

2.佐证材料纸质版1式4份 (实名2份,匿名2份); 电子版做成1个文档,格式为 Word或PDF,1式2份 (实名、匿名各1份)。

3.所有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 职称、电话等个人信息。

4.纸质版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每套材料按照《立项申报表》、佐证材料的顺序,于左侧装订成1册。

5. 《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严把意识形态关,审查合格后,以部门为单位于6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小溪

联系电话:15842499026

邮箱:411021056@qq.com

 

附件:

1.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指南

2.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表

3.大连市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教务处